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欺凌行为防治,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帮教管理,近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临界预防+一般预防”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助力偏航的青春重返正途。
未检检察官邀请4名罪错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该院通过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一对一的心理分析和教育,对因校园欺凌事件引发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4名中学生进行教育矫治,最大限度挽救“问题少年”。
未检检察官邀请4名罪错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围绕打架斗殴所涉罪名和违法成本进行普法教育。检察官还分别与4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深入交流,了解他们生活、学习、家庭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向未成年人详细阐明相关法律政策,结合其违法性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监护人从多方面关注孩子的心理状态,进行有效管教,守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校园向未成年人讲授法治课。
未检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到盐池县第三小学围绕“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和“拒绝校园欺凌,让童年向阳绽放”两个主题,为学生们送上法律“大礼包”。
检察官还结合校园生活实际,围绕学生们在学习生活中容易遇到的法律问题,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可能引发的犯罪、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引导同学们加强自我保护能力、提高明辨是非能力,共同维护校园和谐安宁。
为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和社会共识,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在盐池县花马池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通过发放宣传册、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在场群众讲解“六大保护”内容以及学校、家庭、社区等各类主体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引导辖区居民关注未成年人成长,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两法”的了解和认识程度,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法治、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